作者:
tkulwy (22)
2016-01-04 00:10:34上一份工作只做了三個月(有過試用期)
現在應徵新工作很猶豫要不要寫這段工作經歷
應徵的新工作多少跟我上份工作有關聯
所以不想特別隱瞞
而且要解釋三個月工作空窗期也很麻煩
但朋友建議不要寫
一是三個月很短 肯定會被問沒做久的原因
二是應徵需告知上份工作主管聯絡方式
上份工作因為沒有好聚好散
工作方面得到的評價也不好
而且也找不到人幫我假扮主管
假如對方真的打去背景調查評價應該不會很好
只做三個月是我自請離職
因為壓力太大 工時長
事情做不好每天被罵索性離職
若被問起 確實也不太好說自己抗壓低
也不可能去說上個公司的壞話
女孩兒們會選擇在面試時告知這種短期工作經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