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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132 (pl132)
2026-04-23 12:37:32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422/3153589.htm
忘了生日就抓狂!年薪2千萬竹科男控妻索房要錢...法官判離了
記者葉品辰/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年薪近2千萬元竹科業務陳姓男子,控訴妻子林女長期因生活瑣事情緒失控,甚
至動輒要求鉅額金錢或不動產,讓他不堪壓力訴請離婚。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婚姻已破
裂且無法修復,判准離婚,並裁定未成年子女由雙方共同行使親權、由母親擔任主要照顧
者,父親須按月支付2萬4千元扶養費。
判決指出,兩人於2010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陳男主張,妻子辭去工作後,
常以照顧孩子為由要求他臨時請假,導致他最終因請假過多遭公司解僱。此外,夫妻也時
常因教養問題爭執,只要他忘記結婚紀念日、生日,或拒絕房事、行程無法配合,妻子便
情緒失控,甚至在家中摔砸婚紗照。
陳男還指控,妻子多次以離婚為由要求他提供房產或高額金錢,雙方分居至今逾2年,他
認為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林女則反駁,自己並無離婚意願,指控丈
夫經常晚歸、行蹤不明,甚至與女同事互動過於親密,導致婚姻破裂。她也主張,若最終
離婚,應由雙方共同行使親權並由她擔任主要照顧者,同時要求丈夫支付較高比例的扶養
費,另提出損害賠償及贍養費等請求。
法院審酌雙方對話紀錄發現,林女曾傳訊「回家說清楚,不然我就打給你老闆」、「找一
天直接約在戶政處理」等語,且雙方分居期間互動不佳,甚至更換住處門鎖、幾乎無聯繫
,顯示雙方均無維持婚姻意願。
法官認為,兩人長期衝突、缺乏信任,婚姻已出現重大且無法回復的破綻,因此判准離婚
。同時考量子女生活穩定與意願,裁定由雙方共同行使親權,並由母親擔任主要照顧者。
至於扶養費部分,法院依雙方經濟能力與子女生活需求,判決陳男須每月支付2萬4千元直
到子女成年為止。
另外,林女主張陳男外遇,若離婚應給付損害賠償80萬、贍養費200萬,「年薪可達2000
萬一定付得起」,法院則認為證據不足,且雙方對婚姻破裂皆有責任,不符相關請求要件
,因此一併駁回。
原來業務可以到這麼高,不知道是哪幾間大廠?鴻海還是聯發科嗎?
小系統廠應該總經幾百萬就到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