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 古代中國確確實實是雙重統治 但沒推文那麼誇張地方的統治 縣官確實是需要跟地方士紳相互配合古代家法族規也確實有處死不肖子孫的規定但如同上面所說的「相互配合」所說的 縣官也沒那麼隨便就讓你殺人的以家法族規處死人 你也要看官方認不認同畢竟這代表會視為無視王法 被視為家法大於王法這是統治階級不可能接受的事所以這時候 士紳大戶跟官員的關係相當重要你要用家法族規處死人 你至少要交一兩個替死鬼出來讓官員可以交代清代在法律上確實有「特權階級」,也就是少數女真人這些人在官方包容之下可以做一些比較誇張離譜的事但太誇張 上面的還是會不爽的連在法律上享有特權的女真人都還是得守該守的分際何況只是漢人當然了 武俠小說裡那種隨便殺人取貨的事 反正又抓不到根本沒差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CN11325239清代法律的常規化:族群與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