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同一件事,本人申述遭罷凌卻遭水桶,並非兩件事申訴遭霸凌詳見Sub_DigiLife [申訴]NB-Shopping板主Anedo板主處事不公【證據一至六】,卻突然冒出水桶。這是在同一次申訴中發生的不應視為兩件事。水桶理由已遭一一駁斥,不應行政干擾。請小組長公佈法務與微軟的答覆,證明其並非唐塞之詞分次宣判就各案分開申訴,請問引用組規的那一條?請直接說ptt就是人治不是法治,這樣我也沒話說。另,水桶文明顯違反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第二條。為何會被受理。更正:是這一篇
#1Svg6b-v (Sub_DigiLife)。anedo連犯多條怎不見處理?他還說已自請處分,處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