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金管會不讓獨董當門神!三協助三調查

作者: ChanHoPark (公園先生)   2026-06-30 14:19:30
原文標題:獨/金管會不讓獨董當門神!三協助三調查 可查董總、關係人交易
原文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239/9596288
發布時間:2026-06-29 22:41
記者署名:廖珮君
原文內容:
金控、銀行獨董不能再只是「門神」。為強化獨董職能,金管會已訂定作業程序,明列三
大協助、三大調查事項,未來重大投資、關係人交易、董總被檢舉、大股東干政等案件,
獨董都可依程序介入查核,強化監督、治理制衡。
金管會7月17日將召開「強化國銀獨立董事職能座談會」,邀集各銀行獨董出席,由銀行
局長童政彰主持,目的就是把獨董推向銀行治理第一線。
金管會今年2月已透過銀行公會,要求金控及銀行納入「金控與銀行獨董協助與調查作業
程序」並修正內規與配套資源。換言之,金管會已把「治理工具」交到獨董手上,接下來
關鍵是落實。
這套作業程序最大的意義,在於把過去較抽象的「獨董責任」具體化。
獨董不能再只是董事會裡的獨立席次,更不是外界質疑的「老闆好友、或門神」,而是在
重大治理事件發生時,須站上第一線,提供專業意見、甚至介入調查。
依作業程序,獨董可介入三大協助事項,包括重大財務決策、關係人交易及誠信經營議題

未來重大投資、併購、資產處分、資金運用、董事及大股東關係人交易,甚至重大風險或
社會高度關注事件,獨董都須提出專業意見,提升決策中立性。
三大調查事項則更具監督力道,包括高階管理階層檢舉、重大違反公司治理及吹哨案件。
如涉及董總等高階主管疑涉不法或不當行為,或董事濫權、大股東干政、重大損害股東權
益等情形,獨董均可依程序介入釐清。
更關鍵的是,金管會要求金控或銀行不能讓獨董「空手查案」。
獨董可調閱文件、訪談人員,必要時動用稽核資源或聘請外部專家,費用由金融業負擔,
確保查核能力。
為避免程序流於形式,金管會也規定,調查結果須經全體獨董決議後,以全體獨董名義函
復金管會;若涉及特定獨董,須做利益迴避,並完整建檔保密,作為後續金管會查驗依據

近期金融業接連爆發內控失靈、關係人交易、董事兼職及誠信經營等治理爭議,也讓獨董
角色重新受到檢視。
金管會此舉等於宣示,金融業治理不能只靠事後開罰,更是把獨董的監督責任制度化,讓
獨董不只要負責,更要有能力負責,從董事會內部建立更早、更實質的治理防線。
心得/評論:
因為國泰金事件,金管會明列獨董不能再只是門神,須提出專業建議強化監督治理制衡,
不知道金控或銀行會不會有一波獨董換人潮?各位投資人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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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polloapollo (apollo)   2026-06-30 14:26:00
作者: yukiinsummer (夏季雪痕)   2026-06-30 15:50:00
作者: fallinlove15   2026-06-30 16:13:00
呵呵 講很會講 實際上常裝瞎
作者: darkangel119 (星星的眷族)   2026-06-30 18:54:00
前財政部長呢 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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