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中國頒布商業版國安法

作者: t0032627 (leon0929)   2026-04-13 18:01:14
文章標題 請使用 原新聞標題 勿刪減或自創標題,違者4-1處分
原文標題: 中國頒布商業版國安法
原文連結: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aGyjN9P
發布時間: 4/12
記者署名: 敏迪獨家專欄
原文內容: 中國在 4 月 7 日發布了一份新規定,全名叫《國務院關於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規
定》,由總理李強簽署,公布當天立即生效,沒有過渡期。媒體報得不多,大家還被困在美
國和伊朗到底有沒有要停火的泥淖裡。真正引起我注意的,是一個中國的律師事務所。他們
在網站上發了一篇分析文章,並在文章最後這樣寫:
「該規範反映出重大轉變:某些供應鏈決策現被視為具有國家安全影響的事項。我們的團隊
可以幫您評估新框架下的中國供應鏈活動,審查您集團的治理架構,評估是否符合規範。」
這份文件總共有十八條,前面都不太重要,只是講解為什麼要有這個新規定,以及哪些公部
門負責處理相關案件。真正有殺傷力的,是從第十五條開始。
第十五條 外國組織、個人違反正常的市場交易原則,中斷與我國公民、組織的正常交易,
對我國公民、組織採取歧視性措施或者實施其他行為,對我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造成實質損
害或者產生實質損害威脅的,國務院有關部門有權開展產業鏈供應鏈安全調查。」
白話翻譯,任何企業和個人如果無緣無故不和中國做生意了,或是對中國人(組織)有任何
歧視的行為,中國國務院就會找上門,對你公司或你個人展開調查。
重點來了,什麼叫做「正常的市場交易」?我因為美國制裁名單,依規定必須停止供貨給某
中國客戶,這算「中斷正常交易」嗎?我配合美國商務部的出口管制要求,拒絕出售某項技
術,這算「歧視性措施」嗎?退一萬步說好了,我的公司因為業績不好決定退出中國市場,
這算「造成實質損害威脅」嗎?
答案是:沒有人知道。解釋權完全在中國政府手上。
如果這樣還沒讓你感到不安,那第十五條的後半段應該會讓你開始警惕。
根據調查結果,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對外國組織、個人採取禁止或者限制其從事與我國有關
的進出口活動…。有關措施可以適用於外國組織、個人實際控制或者參與設立、運營的組織
。」
這意味著如果我個人被認定違規,懲罰不只打到我本人,還可以打到我在中國的子公司、我
參股的合資企業、我掛名董事的任何實體。一個人被列入清單,整個中國事業版圖一起陪葬

如果現在看到文章的你不是老闆,只是個在中國的台幹或打工仔,你可能還覺得無所謂,公
司被調查了我換一個工作就好。不,接下來讓我帶你看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 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應當執行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採取
的措施。對違反前款規定的組織、個人,國務院有關部門有權責令改正,……,禁止或者限
制其出境、在我國境內停留居留等。」
如果第十五條是劍,第十六條就是鎖。它直接把在中國工作的外籍管理層和本地員工推入一
個不可能的處境:你如果遵守中國的反制措施,就有可能違反美國或歐盟的制裁法規;但如
果你遵守母公司所在國的法律,又可能被中國政府認定違規,面臨個人層級的懲處,其中就
包含限制你出境。所以如果你是某外商的中國區經理,你即將陷入一個卡死的牢籠,你是要
違反中國法規,還是要違反美國制裁法?你有得選,只是不管選哪一邊都犯法。
看到這裡你應該可以清楚明白,這再也不是商業上合不合規,而是個人人身安全問題。
中國有權利限制平凡無奇的外籍員工出境嗎?有,2020 年的外媒記者逃離潮就是很好的示範
。2020 年,中國政府以「記者證不予續簽」和「國家安全調查」等行政手段驅逐了超過 30
名外媒記者。驅逐還算好的,至少可以離開。但同年 9 月,兩名澳洲記者遭中國當局以模
糊的「國家安全案件」為由突擊問話,被禁止出境好幾天。最後是由澳洲政府介入,戲劇性
地把兩人飛離中國。這兩位記者後來都出了書,具體描述那段驚悚的時光。你不會希望自己
經歷那些。
現在你開始感到緊張了,翻開條文想要知道到底哪些行為會踩到紅線。還好,第十三條有寫

第十三條 任何組織、個人違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在我國境內
開展與產業鏈供應鏈相關的調查等資訊收集活動的,有關部門依法採取相應處理措施。
OK,看起來事只要執行供應鏈相關資訊收集活動就有可能違法,那你知道接下來公司不敢做
的事有哪些嗎?假設我是外商老闆,我即將不敢對供應商進行 ESG(環境、社會、治理)盡
職調查;我也不敢稽核中國工廠的勞工條件(很多歐美法規強制要求);我甚至也不敢評估
供應商的財務健康程度和風險曝露了。因為很有可能當我提出這些資料的要求時,我就已經
踩到這項規定的法律,立即觸發第十五和第十六條。
所以你將再次掉入歐美和中國的尖銳矛盾裡。當歐盟要你基於《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
CSDDD ),調查中國供應鏈中的人權和環境風險,抱歉了你已經違法;當美國以《維吾爾強
迫勞動預防法》( UFLPA )要求你證明從新疆地區進口的產品不涉及強迫勞動,抱歉了你有
很大可能被中國政府抓。這些商業調查以前都很正常,但現在,調查本身就可能違法。
這份規定的真正效果
你感受出來這份規定最可怕之處了嗎?它不是明確禁止你做某件事,而是讓你永遠不確定哪
些行為安全。這種不確定性本身就是武器,它讓外商在做任何可能影響中國業務的決定時,
都要先想:「這會不會被北京當局認定為違規?」而且以前頂多用不可靠實體清單、反外國
制裁法來阻擋你進來做生意。現在情況完全相反。當你已經在中國市場落地生根,卻因為地
緣政治、市場萎縮等因素,打算離開中國市場時,這份規定就是「讓你連離開都沒辦法」。
因為中國政府可以說,你的離開「是歧視性措施」、「造成供應鏈實質傷害」。
這份文件出得無消無息,對外國企業在中國的衝擊卻是極大無比。這是中國第一次把供應鏈
安全拉高到國家安全等級。在我看來,這就是一部商業版的《香港國安法》。如同《香港國
安法》用模糊的「顛覆」「勾結」定義,讓每一個政治行為者不確定紅線在哪裡,最終達到
寒蟬效應。這份供應鏈安全規定也用了模糊的「正常交易」「歧視性措施」「資訊收集」定
義,對在中國經商的每一家外國企業,製造了完全相同的效果。我知道你不是愛碰政治的人
,你只是個商人。沒事,今天這篇文章只是一個旁人的提醒,提醒你,在中國,政治有時候
會主動找上你。你可以什麼都不做。又或者,你可以趕快聯絡那些律師事務所。
心得/評論:
中國共產黨開始對外資下手了~中概股是否有系統性風險?之前疫情幾年沒撤出來的,現在
可能頭殼發燙了
作者: mytropicfish (人生的業餘新手)   2026-04-13 18:13:00
選邊站 不可能兩面都做生意
作者: wahaha711233   2026-04-13 18:31:00
你可以不要做中國人的生意啊
作者: trick1208854   2026-04-13 18:59:00
這不就抄美國法規的產物嗎
作者: stanley86300 (Stanley)   2026-04-13 18:59:00
塊陶啊
作者: JieCheng1202   2026-04-13 19:51:00
就反制美國的長臂條款啊 廠商選邊做生意就好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