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olgigi (markus)
2014-08-15 10:34:20從公司治理來看 金管會這則新規定是不折不扣的腦殘規定
1. 不得任意發佈葯品研發進度: 是說股東不得即時得知公司產品研發進度嗎?
我只聽過公司資訊應該儘可能透明化 第一次聽說主管單位要求公司資訊要不透明的
2. 不得用艱澀的名詞? 請問什麼叫不艱澀的名詞
"我們正在研發一種肝癌病人吃了會活跳跳的葯?"
事情的答案只有一個 我們的主管單位永遠只會補破洞 出了事等投資人罵就出新規定
卻不去想真正的成因是什麼?
真正的問題是生技本來就是一種高風險投資, 特別是小資本研發新葯的公司更是如此
這不管在美國或是歐洲股市掛牌的同類型公司都是如此
但是台灣在一些生技大師和"投吱大師"吹捧下 卻成為台灣下一個台積電 不進場就來不及
投資人在盲目追逐下忽略了這些產業超高風險的事實 基亞事件正是給市場一個清醒的機會
主管單位該作的是利用這個機會讓投資人了解各個產業的風險 而不是出一些莫名其妙規定
股價大跌金管會要介入 那請問股價在狂漲時 為什麼不警告?
答案是股價的漲跌本來就不關金管會的屁事 只要沒有人為的不當操弄 政府何必介入?
台灣生技股的未來應該要研發如何治腦殘的葯 因為台灣有最多可供實驗的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