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D隊長,你沒必要出來擦屁股。
這事情我只針對使用帳號的那個人
你說帳號本人在工作,是其他人在玩。
那希望到時候傳喚他的時候,希望他能帶他朋友出現。
一個遊戲,有必要玩的這麼沒格?
不要到時候讓我看到只有本人出現,一查還是他家的ip。
你教訓過他那是你的責任,但是他應該負擔的責任還是存在 。檔案跟圖片我已經備份交
出了,也不在回應之後的後續。
希望愛好星海的人不要越來越少。
小烈最帥,小烈第一T
作者:
jyunwei (jyunwei)
2017-09-30 07:59:00我之前也是打贏某戰隊的被罵死圖狗跳死你什麼的啊,因為我王蟲停在他「臉上」他根本不打。
都是先告侮辱 罪責也很輕 法官通常都是建議和解然後拿著這和解的確認侮辱再去求償民事...民事就要再花個3~5萬才能搞定了(有同事被搞過
作者:
Kagero (摩荔枝天(茄汁))
2017-09-30 07:50:00民事會有一定程度去參考刑事的判決所以吉醫生都是先打刑事讓他被關
作者: z1212345 (昇) 2017-09-30 07:25:00
感覺刑事的公然侮辱要件不合,頂多是民事的(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作者:
Kagero (摩荔枝天(茄汁))
2017-09-30 06:17:00小烈掃描都會誤按成礦螺 別怕別怕
作者:
FAlin (TRANSFORM/marvelousroad)
2017-09-30 06:14:00魯阿魯蠻多例子啦,坐等後續
作者:
babla (W)
2017-09-30 02:07:00期待後續,1v1的話,我想不到會成立什麼刑事罪名
我也贊成吉,憑什麼一句"別人玩他帳號"就要卸責,那以後大家都嗆完人之後再說被盜帳號就好啦
作者:
dr45jfga (xvav5ip)
2017-09-30 10:27:00好奇如果真成立,判決書怎麼寫…
作者:
warlord (瑪麗亞的添屎)
2017-09-30 12:01:00是不會用私信喔 佔用版面很好玩嗎 無聊
作者:
c1396 (Robin)
2017-09-30 12:06:00小列台灣第一T 只是沒有打比賽
1v1 罵對方,可以想成是在非公開場合,一對一面對面的罵人這樣吧? 如果是這樣的話,刑事上會成立那條罪名?(公然侮辱應該不行,沒有在公開場合) 萬一無法找到罪名成立,那不就代表在非公開場合,想怎麼罵人就怎麼罵人了嗎?@@ (乃哥表示:)
作者:
babla (W)
2017-09-30 13:07:00google一下公然侮辱跟誹謗,可能就可以查到了
作者: jushiuan 2017-09-30 16:26:00
還看的到WYD的文章也太感動
其實以行為侮辱 一樣可能構成公然侮辱,就看法官認定但是這問題是沒有公然。
作者:
gopher (Gopher)
2017-09-30 17:50:00這種事可能就僅能成立民事上的侵權行為吧,刑事方面應該很難成立
作者:
MG150 (MG150)
2017-10-01 04:31:00我這個鍵盤法官 告訴你 這種案子在檢察官那就處分掉了 還輪得到法官 有成功案例?! 遊戲敗人品....請不要讓費司法資源
作者:
gopher (Gopher)
2017-10-01 14:43:00恩...,但如果只提起民事訴訟的話,檢察官是完全不會管的喔
作者:
Voony (Find way Home)
2017-10-01 15:04:00這種事你們自己私下至尊對決就好了吧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17-10-01 19:20:00支持讓他跑一趟法院
我只要前期對方偵查時拿農打我,我最後贏都會丟礦螺欸
神族偵查農民打人雖然討厭還蠻常見的,就攻防的一環,砸礦螺完全屬於挑釁。
作者: gp5a (gp5a) 2017-10-02 12:55:00
先給你打個預防針,不要太相信司法會給你什麼公道....去過法院越多次,你會想扁的反倒越不是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