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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283 (無)
2026-08-05 07:42:32智慧眼鏡帶進考場就0分 大考中心加重罰則
2026.08.04 15:43 中時即時 賀培晏
115學年分科測驗出現全台首起的「升學考試智
慧型眼鏡舞弊」案件,而為防止類似事件再度
發生,大考中心決議加重電子舞弊罰則,未來
只要攜帶「未完全關機的智慧型眼鏡」進入考
場,即便放置在臨時置物區也會處以不予計
分,情節重大者,則可取消考試資格。
大考中心指出,未來針對智慧眼鏡、行動電
話、非智慧眼鏡之電子穿戴式裝置,如智慧手
錶、智慧手環、耳機等,或其他具傳輸、通
訊、記憶、掃描、拍攝、錄影、翻譯、計算或
人工智慧生成功能之器具、設備等,採更嚴格
處置。
大考中心表示,若考生攜帶前述未關機物品進
入考場並放置於臨時置物區,智慧型眼鏡部分
將處以不予計分,情節重大者取消考試資格;
行動電話及其他穿戴式裝置為扣減分數,英聽
3題分、學測3級分、分科4級分。
大考中心提到,若考生為隨身攜帶或置於抽屜
中、座椅下,智慧型眼鏡部分,無論是否使用
一律視為舞弊,該科不予計分,若拒絕交出或
配合調查,則可取消考試資格;其他裝置方
面,無論是否完全關機都將扣分,英聽3題分、
學測3級分、分科4級分,情節重大者同樣取消
考試資格。
大考中心強調,若考生明確出現使用行為,智
慧型眼鏡使用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他物
品則不予計分,情節嚴重者取消考試資格。
https://www.ctee.com.tw/news/20260804701485-43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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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使用也是0分喔
拒絕檢查者撤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