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有多種上級單位補助服務費核銷,委辦單位遇到一個共同點是臨時人員部份工時加保問題,每個星期不固定時間工作,健保部份每個星期未超過12小時不強制納保,問題在於勞保和勞退,到底要不要加保?委辦單位後來想出一個辦法請臨時工簽不保勞保切結書,按月核銷送上來時,每個月都會附上一份,表示本人不介意沒加保,。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原則上員工人數在5人以上,雇主就「應」替自己旗下的員工投保「勞工保險。 請問核銷高手,在審核憑證時,要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作者: kissmypp (棉花糖) 2018-10-21 13:20:00
頭寶是課與雇主義務,用切結書來排除法令,直接違法
作者:
leoth (小貓)
2018-10-19 19:16:00站在勞保局立場,不幫他們加退勞保是違法的。如果一週不定時來上工,可以採用當日加退勞保勞退,不用加退健保,這樣核對比較清楚明瞭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19 19:36:00改勞務承攬呢?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10-19 19:49:00沒效,只要規定強制加保就一定要保,勞工同意也不行。勞保勞退外,有沒有就保問題?就保沒有5人才強制的規定
作者:
ttyeden (ttyeden)
2018-10-20 17:58:00還是要加啦 何必冒這種風險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10-20 18:33:00可以提供具體事證匿名檢舉,就會變抽查
作者:
cg08 (青春小鳥)
2018-10-20 20:40:00曾經遇過鐘點人員,下班回家出車禍,好險我們單位都有保,老話一句,沒事都沒事
作者:
jackate (快樂雙寶)
2018-10-27 21:00:00簽不投保切結書是違法的哦!勞工本人是會被處以罰鍰的。另外確實有許多具體事證的匿名檢舉案件,承辦人員確實是忙到厭世還要被質疑吃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