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快樂,請問一下大家,小弟剛到美國工作,針對稅務部分有一些疑問。
如果台灣房子打算出租且有收入的話,我看美國這邊就要列海外所得?
蠻好奇沒列的話美國這邊是怎麼會知道呢?
那台灣不就也要算台灣收入所得?
這樣是兩邊都要課稅嗎?
那如果是以太太名義收租的話?這樣需要列海外所得嗎?
先謝謝大家了。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1-02 13:19:00你什麼身分? 你老婆什麼身分?
作者:
peter98 (新兵)
2023-01-02 20:52:00你在台灣的時候有報嗎? 沒有的話我是不知道要擔心啥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3-01-03 00:52:00照規定要報。同一份所得交給台灣的稅可以抵美國的稅,所以不會一稅雙課
可以用foreign tax credit,老婆也在美國所以用老婆名義一樣要報。會不會被查就看你敢不敢賭囉!
作者:
yay0909 (椰林)
2023-01-03 01:38:00台灣收入要報,但是收租可以報淨收入就好,房貸/稅/折舊/還有各種花費列出來 再用個foreign tax credit 抵一下就沒剩多少了吧?
作者:
kickdesk (Kickdesk)
2023-01-05 00:04:00有同樣的問題,謝謝分享。有些商業出租不能逃漏稅好嗎
作者: ovn (ovn) 2023-01-06 08:58:00
台灣工作再到美國的很大機率還要報FATCA揭露海外帳戶,被查的機率低但建議不要因小失大
作者:
iamten (小騰)
2023-01-21 00:16:00除非你報台灣假資料 不然IRS想查你太簡單IRS只是沒空理你小咖,不是沒能力查IRS直接拿你ID叫台灣銀行給資料 誰敢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