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6-04-18 07:46:15順便一提,我們的獎項投票表單上明確要求我們考慮比賽場次和出場時間。
這則寫給那些對著天空揮拳、指責投票者在 MVP 討論中考慮出場時間的人。
想要的效果:
哈哈
有票的記者都說要看時間了
事實上內文表述的深層內容:
該言論非常有利於「高時數但場次不達標」的球員,因為她認為「場次」不該是唯一的評
選硬指標,且選票說明中本來就有賦予投票者考量「總出賽時間」的權力。
https://i.meee.com.tw/m1LJIYu.png
該記者過去曾發表過65場規則的意見,更支持言論是走向這個方向
她明確指出聯盟發給投票者的手冊中,本來就寫明要將「場次」與「出賽分鐘數」同時列
入考慮,這更呼應了65場規則的無意義,因為本來就要考慮。
可惜想帶風向的人並沒有先查證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