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Melo & 林書豪 暢談林來瘋的恩怨情仇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6-06-13 10:29:23
薪資規則的事,RFA(受限自由球員)
※ 引述《CarlosJR (Rea7ion)》之銘言:
: 三、澄清 14 年的心結:那張「荒謬」的火箭合約內幕
: 這是全場訪談最核心的情感轉折點。當年林書豪轉戰休士頓火箭隊,簽下 3 年 2500 萬
: 美元的「毒藥丸合約(Poison Pill Contract)」
: oo026282: 尼克當時只能選擇匹配火箭跟不匹配?
對RFA,母隊可以開合約可以試圖操作簽換,也可以等別隊報價。
但只要RFA球員簽下別隊報價(offer sheet)後,母隊只能選擇跟進或不跟進。
不能簽換
不能議價
調整合約也不行,比方說第三年不要那麼大的合約之類,通通不行。
之前的例子有一個就是國王的Bogdan Bogdanovic,
球員方簽下老鷹開的報價後,國王只能選擇跟進or不跟進。
補充一下這張合約的事。
以林書豪當年的狀況來說,尼克沒有鳥權,只能開中產,當年中產一年5M
(現在中產一年15M,短短十幾年就通膨三倍)
所謂的「Arenas條款」就是這樣,為了保護沒有鳥權的母隊,前兩年中產。
但第三年第四年不限制,最高可以開到頂薪。
火箭(莫雷?)就設計了一個這樣的合約逼紐約吞毒藥。
另一方面是時代背景。
那時候NBA薪資空間停滯幾年沒什麼改變,球隊也還沒那麼會節稅。
一張「前兩年5M,第三年15M」的合約,會擔心第三年貼籤也送不掉。
不像現在薪資成長太快,還要訂規定「鎖10%」避免隔年薪資空間成長太快。
這是20年來的NBA薪資上限變化
http://i.imgur.com/Q7U0k5e.jpg
那幾年都是58M上下,2016-17突然就跳到94M了。今年是154M。
以現在來看,毒藥根本毒不起來,因為薪資漲太快,第三年到期約也不會太難賣。
但當年是毒到紐約尼克吞不下去的,畢竟那時候還沒有這麼成熟的節稅操作。
像Brad Stevens或是Sam Presti這類精算薪資的GM都是到大頂薪時代後才變成一流GM。
之前的「一流GM」是手腕好能交易來BIG NAME,花錢什麼的不是問題,繳稅就好。
作者: Hohenzollern   2026-06-13 16:19:00
2015球季林書豪年薪在聯盟是前段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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