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ujos (lks)
2026-01-11 17:26:22實際上65場並不是絕對標準
CBA 裡面還有兩條
可以讓球員挑戰
1.
特殊情況挑戰條款
球員透過提交傷病報告、醫療報告
讓聯盟、相關專家審查
超額缺戰是否屬不可抗力因素造成
結果將召開聽證會
由球員陳述並由該聽證會最終決議
該球員是否可破格出現在票選名單
2.
如果球員認為其出賽場次
被球隊刻意壓制
導致無法達成65場
(硬要卡合約條款,讓你不能加薪那種狀況)
也可以提交相關證據申訴
如果真的是傷病
導致場次差異不多,沒過門檻
聯盟CBA是設有救濟條款的
就看這些球星
要不要上去打聽證啊
※ 引述《Mikufans ( miku我婆)》之銘言:
: https://x.com/buckslead/status/2010057117009428529
: Giannis被問到關於例行賽獎項的「65 場出賽門檻」時說:
: 「我老實跟你說,打了 13 年,我覺得我每一年都打滿了 65 場。我還是會努力,我想我
: 「一開始我其實很支持,因為剛開始它可能對我有利。但隨著我年紀變大,我就會想:『
: 心得:65場真的算很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