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空軍駕駛兵為四千元拍非機密軍事資訊牟利

作者: andyken (碎夢殘刀)   2026-04-16 22:19:06
原文來源: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4160188.aspx
原文摘要:
在空軍服役的林姓男子為償還債務,5年前以手機拍攝軍中的共軍部署判斷圖等照片,轉
賣給不詳人士。原一審認定其資訊未達機密故判無罪,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今天
改判他2年,可上訴
林姓男子遭控於110年9月間,擔任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車輛駕駛兵期間,為籌款償還債
務,經軍中同事介紹,透過通訊軟體認識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的「安信何經理」
林男希望對方代為解決新台幣14萬元債務,「安信何經理」要求傳送「是否能提供愛國者
技術手冊或裝備參數」、「愛國者防空系統部署圖」等軍事機密訊息
林男於同年月間,利用到旅部參謀辦公室等待參加懲處人事評議會的機會,著手拍攝擺放
於參謀辦公桌上的「600浬內中國空軍、海軍航空兵及火箭軍主戰兵力部署判斷圖」、「
空軍防空暨飛彈議題研討會議紀錄」、「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議題研討與會人員名冊」
等軍事資訊相關照片,傳送予「安信何經理」
「安信何經理」收受後,轉帳4,000元至林男的郵局帳戶。全案因民眾拾獲林男的手機,
送交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處理,警員為查明失主身分而查閱手機資料,發現涉有收集疑
似軍事機密,協請憲兵指揮部台中憲兵隊進行調查
台中憲兵隊於111年12月間通知林男到案移送、經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偵辦後,
依陸海空軍刑法收集軍事機密未遂罪將他起訴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一審審理後,經軍方鑑定相關資料不具機密性,於112年12月間判
林男無罪。經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未詳加查證,逕認本件屬不能未遂,而
諭知被告無罪,發回更審
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今天更一審宣判原判決撤銷,改依洩漏軍事機密未遂罪判他2年
,全案可上訴
心得感想:
判兩年還是他X太輕判了吧...先不管涉及的文件機密程度如何,這分明是態度問題
講難聽點大家當年當義務役雖然窮得要命,倒也還不會藉機賺這種不義之財
現在只是為了區區幾千塊就想鋌而走險,更何況這還是五年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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