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dyken (碎夢殘刀)
2025-12-17 23:47:49原文來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281689
原文摘要: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統戰滲透,行政院會明(18)日將拍板修正「國家安全法」、「陸海
空軍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其中針對
現役軍人,「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最重可判10年,陰謀及預備犯也可處5年以下有
期徒刑;若以言語、舉動、文字等方式對敵人表示效忠,可重判7年
政院人士指出,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滲透,賴清德總統於今年上半年主持國安高層會議,
並揭示台當前所面對的5大國安及統戰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籲請國人團結抵抗分化
經行政院盤點共有約20項修法,在今年9月18日先行提出「海纜7法」,立法院已於16日三
讀通過;繼「海纜7法」後,在國防部、退輔會及法務部等相關部會也完成盤整國安相關
修法
政院人士強調,軍人及公務員具有忠誠義務,若未積極規範,可能成為國安破口,不過,
現行法制對於現役與退役軍人、擔任國安或國防相關職務的公務員,參與敵危組織或向敵
對勢力為效忠表示的行為存有明顯漏洞
除日前一審宣判的退役軍人高安國通敵案,近日又傳出的陸軍前上校向德恩案、國軍威海
營區、士林憲兵隊、總統府侍衛室近年亦發生有士官兵淪共諜,並傳有穿著我國軍服、揮
舞五星旗、拍攝投降影片等情況
政院人士表示,依憲法第138條及國防法第5條規定,現役軍人本應克盡職責、確保國家安
全忠誠義務,不過,近年屢屢發生現役軍人有對敵人為宣誓效忠的行為。有鑑於此,行政
院提出「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法,提高「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法定刑,由原本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增訂「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陰謀犯及預備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
刑。至於「對敵人為效忠表示」處罰,包括以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
方法或其他分式對敵人為效忠之表示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心得感想:
"重判"七年 Orz
雖然說有在修法加重叛國降敵刑罰是好事,但這增加的程度實在令人不忍直視...
7年跟10年都還是最重的宣判而已,就算沒判死至少也要乘個好幾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