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com/shorts/q3-IP1rNw6o?si=X2YAemboiEo-8_A9
可是看影片感覺駕駛很正常
發現對方亮刀
開始往後退
發現距離拉不開,被逼進
所以用腳踹拉開距離
之後就是為了爭取時間、拉開距離
所以選擇近身搏鬥
最後駕駛車跑路...
"檢方認為,對方持刀靠近時,駕駛「可以閃避或直接跑開」,卻選擇出腳踹人
因此認定他有傷害意圖,不能主張正當防衛,最終依傷害罪將他起訴。"
閃的問題是距離拉不開
跑的問題就變成你要跟持刀的人比跑步速度、耐力?
爭取時間開車跑,比較合理吧?
記得以前歐美片
歹徒亮刀搶劫
受害者就只能乖乖被搶,駕駛這身手已經很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