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最近脆上最近滿多這樣的討論
引用公開的司法院判決或是引用公開的臉書資料
來搞肉搜或是公審
接著就被告個資法
而且我看法院承認的刑事案件也越來越多了
個資法的刑度還比什麼誹謗、侮辱還重
大家普遍上都認為
阿這些不就是公開的資訊
憑什麼司法院可以公開 我不能公開
但其實個資法分的非常細緻
蒐集跟利用是完全不同的事情
你拿到他公開在網路上的判決或是拿到他的公開臉書
這個叫蒐集 完全沒有問題
但是你拿到他的判決或是臉書
並且貼在邊板上
那就是利用
利用必須要符合公共利益
也就是說你單純為了報復、公審、肉搜這種事情貼在邊板上
很難會被認為是公共利益
不管是貼判決還是貼對方的fb、學經歷
對方很久以前在ptt上貼他哪間學校系所聯絡方式的文章
如果不是為了公共利益 這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雖然我沒律師執照
不過你們可以看在我願意放下原神半小時
打這篇文章的面子上
注意一下這件事情的嚴重性
作者:
h5566 (分身?)
2026-08-15 22:39:00好
作者:
hsy1007 (躺著看星星)
2026-08-15 22:41:00好
作者:
snocia (雪夏)
2026-08-15 22:41:00好
叫雲蟲以後不要再貼起訴書跟判決書了一方面是為了他不要再堆前科另一方面是為了過勞的司法人員跟警察的著想
作者:
Furina (芙寧娜)
2026-08-15 22:45:00大師
作者:
Javelin (can opener)
2026-08-15 22:46:00好 愛您
作者:
Wardyal (Wardyal)
2026-08-15 22:47:00為什麼會突然發這篇文
作者:
KNTS (彼方一生推)
2026-08-15 22:47:00好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6-08-15 22:48:00你這樣講雲重又想貼了他就是反社會人格
因為我最近看到一堆人在脆上吵這件事甚至連從業人員有的都還講錯 我覺得事情很嚴重他們都能搞錯了 一般人更容易搞錯
作者:
mikehu (不要問我是誰)
2026-08-15 22:50:00如果只貼判決書應該是沒事吧?然後也沒肉搜的話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6-08-15 22:52:00貼就是使用
只貼公開網站的判決書=蒐集絕對沒事但接著就是要審查你為什麼要貼判決書 有什麼目的法學研究 針對法律問題分析=公共利益safe
作者:
scmono (摸諾)
2026-08-15 22:53:00好 大師愛您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26-08-15 22:54:00有人不爽我查我貼在別板的小秘密可以吉了嗎
作者:
kitune (狐)
2026-08-15 23:19:00好
作者:
qalin (另)
2026-08-15 23:25:00好 謝謝你
作者:
zs111 (花椰菜怪物)
2026-08-15 23:36:00好
作者:
zs111 (花椰菜怪物)
2026-08-15 23:38:00貼判決書避雷算不算公共利益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08-16 00:41:00大師
作者:
oin1104 (是oin的說)
2026-08-19 11:04:00愛愛惠惠
好請問 說,去查查xx法院xxxxxxxxx號判決ㄎㄎ,這樣的話應該沒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