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手足再爭遺產!立院通過刪除民法兄弟姐妹特留分 6個月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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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攸關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的民法修正案,確定刪除手足的特留
分1/3部分。藍白立委均表示,讓個人自主建立平衡,可以更有尊嚴安排身後財產,避免
特留分成為撕裂親情的問題。
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父母的特留分,為
其應繼分1/2。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祖
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三讀通過修正後,繼承人之特留分,依下列各款規定:一、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
2;二、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三、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
;四、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年4月審查時,修法版本共3種類型,分別為單純刪除兄弟姊妹的
特留分;刪除兄弟姊妹、祖父母的特留分;及規定兄弟姊妹在一定條件下才可以有特留分
,當時朝野立委均同意條文保留送協商。
另,今三讀新增通過「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2條,規範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將在公布
後6個月正式施行。
這個法律通過太快
我覺得
應該是因為某件事準備要發生
所以才快點啟動修法
可能是某個人的家務事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