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小擔任美術老師的陳男指控,游姓學生鼓吹他投資虛擬貨幣,結果慘賠700多萬元,憤
而提告要求學生賠償。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游男曾多次建議陳男獲利了結,但陳男以「資
產上億再收手」為由拒絕;且陳男身為老師,應知投資「高獲利伴隨高風險,並無穩賺之理
」,判決駁回陳男之訴。
陳男說,他後來見以太幣、比特幣以及瑞波幣大漲,多次要求游男出售,獲利結算,惟均遭
藉詞拖延,甚至不聯絡,不接電話,才驚覺被詐騙,憤而要求游男賠償700萬元。
游男則說,曾多次主動建議老師獲利了結,然老師因貪婪之心已起,以「資產上億再收手」
為由,拒絕他的建議。
法官調查,陳男於投資失利後,不斷質問學生,且未能證明學生有任何故意拖延開戶,或以
何不實資訊詐騙他投資的行為。
此外陳男對投資內容並非毫無知悉,況且依目前社會常態,任何與金錢有關交易、投資往來
活動均有風險,尤其高獲利伴隨高風險,並無穩賺之理,而陳男是老師,係有相當智識程度
之成年人,自應承擔日後發生投資報酬不如預期之風險。
且學生確實曾提醒:「老師,你的資金甚麼時候要撤出,這麼多錢放在高風險的投機商品,
我每天壓力都很大,目前獲利已超過100萬,我很擔心如果出問題的話,我賠不起這筆錢,.
..是否撤出資金?剩下的錢做長期的投資?這樣比較不會有壓力」法官認為這可證明學生主
觀上並無詐欺老師的故意,全案駁回。
童年股神和韭菜中年人 姆咪姆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