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ROCK (□□□□□□□□□□□)
2026-07-07 11:32:32看到了下面這篇之後 好像又沒那麼離譜了
https://bit.ly/4y6KYN9
法官審理後認為,喪葬費89萬元偏高,也未提出相關單據,但還是全部准了;機車損失8萬
元,也全部准了;精神撫慰金493萬元,林智群認為判決書裡原告沒提出什麼證據,但法官
也還是依照家屬說法,判賠200萬元;至於扶養費607萬元,法官依據民法第1117條規定,認
為家屬沒提出相關證據,所以無法判賠。
至於本次最大爭議的「強制險700萬元」,明明強制險僅200萬元,法院怎麼會說家屬已經拿
了700萬元?判決書寫「雙方不爭執原告已經領到強制險700萬元」,其中關鍵字在於「雙方
不爭執」。
林智群進一步解釋,白話翻譯就是,因為雙方不爭執已經領了700萬元,所以原告請求獲准
的297萬元(喪葬費89萬元+機車費8萬元+慰撫金200萬元),已經獲得足夠賠償了,所以法
院不能再判給你,但「到底是原告律師也不爭執領了700萬元?還是法院寫錯?這個就要等
二審判決了。」
所以是律師的鍋嗎==???
作者: loserforever (請大家幫我抓小偷) 2026-07-07 11:33:00
強制險就沒有700萬
作者:
XROCK (□□□□□□□□□□□)
2026-07-07 11:35:00丫災 我理工的看不太懂判決書
現在爭點整理都要在筆錄簽名阿 有沒有爭執就一翻兩瞪眼
作者:
JKWP (神楽めあ的煙灰缸)
2026-07-07 11:36:00叫ai看
那就是 整個庭上 法官 辯護律師 原告律師全都是一個陣營的
想多了 區區700萬要串這麼多人7億以上的案子再來收買全場法律人好嗎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26-07-07 11:39:00就律師兩光吧,然後法官講話沒什麼人情味,只是有人情味也沒啥意義
不用陰謀論吧,法官有沒有在法律的範圍內判決,有的話,那就沒啥問題,自己平時選舉不關心立法委員的就很容易出現這種比較不公不義的案例
作者:
g042971 (WaterM)
2026-07-07 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