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26-04-20 10:46:25大場面來了,李貞秀聲請假處分了!——黃國昌等著證據攤在陽光下。
① 李貞秀宣布,她聲請假處分了——她剛剛直播,正式拿出台北地院的收據。
今天法院沒開。顯然,她在最後一個工作日就去告了,也就是前天(4 月 17 日)。
② 李貞秀難得沒太多廢話,直接說她本來沒有要告,但「黃國昌自己跳出來,毀了這一切
」。
③ 李貞秀不會告黃國昌。她告的就是「民眾黨開除她的程序」——這樣一來,陳智菡和黃
國昌口中「密室逼宮」的神秘會議紀錄,就必須拿出來了。
④ 現在,最重要的爭執點有三個——第一個就是,「密室逼宮」的神秘會議,明明有黃國
昌、陳智菡、周榆修、陳清龍和李貞秀,總共五個人,但最後的會議紀錄只有四個人簽名,
就是沒有李貞秀,卻被當成開除李貞秀的重要理由。
再來,李貞秀被送中評會,是因為「指控高虹安收柯文哲 700 萬」。但最後,民眾黨開除
她的理由,卻變成李貞秀「已經送到中評會後」,才在會議上「提到錢」。
換句話說,開除的理由,跟一開始送進中評會的理由,根本是兩碼子事——這變一個「永動
機」,等於先把人送進中評會,才有後面的行為,但這個後面的行為,卻反過來變成開除的
理由。
第三,開除李貞秀用的《紀律評議裁決準則》 32 條是「違反黨團議事運作」,以及 36 條
「其他違紀行為」——但直到今日,李貞秀都根本不具合法的立委資格,她是能違反什麼「
黨團運作」?李貞秀指控高虹安後,就立刻道歉說她「講錯了」,這樣算該直接開除的「違
紀行為」嗎?
這些問題,黃國昌原本打算閃到底,現在可能因為李貞秀聲請假處分,民眾黨勢必要拿出證
據。
⑤ 李貞秀說,她至今沒收到民眾黨中評會決議的紙本通知。所以,立法院給她一份離職書
,她也還沒簽。
李貞秀在週一被開除那天,先發了一篇文說自己「不會提告」,但因為黃國昌「毀諾在先」
,所以李貞秀先撤掉那篇文了,她說自己原本承諾的通通不算。
但柯文哲隔空叫李貞秀冷靜,所以李貞秀已經把下週所有通告推掉。
我實在是覺得歹戲拖棚。這個號稱「科學、理性、務實」的政黨,被李貞秀憑一己之力掀個
底朝天,實在有夠諷刺,證明整個黨的運作,早就是靠黃國昌的一人意志。
一審被判貪污有罪,都可以被奉為精神領袖,結果在黨內當吹哨者就會被開除。這個黨到底
有什麼邏輯可言?
民眾黨都被送上法院了,黨主席不能再怯戰吧?黃國昌,趕快出來打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