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6-04-10 22:41:02過去人家都說法院是執政黨開的, 第一次聽法院是一個被你們判17年的、 在北所蹲了
363天、被你們一而再、再而三延押的人開的,也真是長見識了…
我的尪若可以影響法院判決, 為什麼我都難過到快跳樓了,他還是一再被延押而不能
回到我身邊呢?
先生跟我說都發局長呈給副市長、 副市長呈給市長的公展文, 沒人覺得有問題,大
家也都蓋章簽了,結果現在法院認為市長簽公展文就是圖利重罪? 所以市長簽公展文當
下要看出這都發局和副市長蓋章呈上來的公展文是不合法的? 市長處理市政,隨時旁邊
要自備檢察官和法官?
一個醫院出了醫療糾紛, 病家跟院長陳情, 院長說送醫糾委員會處理, 結果委員決
議給予10萬元位慰問金, 現在法院卻判院長圖利病家,說他有損醫院員工的利益, 要坐
牢13年?
先生常在演講中說他當八年市長, 列管市政項目幾千到上萬筆, 但京華城案從來沒有
列管到,就議員便當會陳情, 他就請人當PM去處理,若處理遇問題,PM就來晨會掛號討
論, 他說從來沒有人把京華城案拿到晨會列管討論,就只議員便當會陳情,他指示某人
當PM去處理,他從來不知道PM處理的進度是如何, 當時疫情來了,防疫都來不及了, 且
根本沒人到晨會上來掛號,結果我尪就因為簽了一張蓋滿公務員章的公展文,因議員陳情
,請人當專案PM處理,就這樣我尪要坐13年的牢???
這次我要報警嗎
佩琪好像也算是把那個當口頭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