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雞] 板規 4.9 版修正草案

作者: erimow (Erimo)   2026-04-07 21:24:50
※ 引述《steven183 (單推蜜柑寶)》之銘言:
: 為維護看板存續,修改板規 5-12-4
: 情節嚴重者會列為本板不受歡迎使用者。
: (4) 發表自殺文、反社會文等特殊文章,水桶1個月以上。
: 情節嚴重者第一次水桶1年,第二次永久水桶並退文,列為本板不受歡迎使用者。
: 上述自殺文指文章內容或推文與自殺有關者,含自殺方法討論、慫恿他人自殺。
: 反社會文指文章內容或推文預告殺害他人、對社會造成重大危害者。
: 詳細標準由板主認定。
: 4/10正式上路

我這人沒讀甚麼書
中文字超過10個字我就看不懂
可以告訴我以這個標準來看
雲蟲會有幾隻帳號已經被永桶了嗎
比較有參照點
謝謝
謝謝喔
作者: WindowDragon (貼貼)   2026-04-07 21:25:00
不素雞 所以0個
作者: moumoon56 (沐月56)   2026-04-07 21:25:00
我是大家的寶寶
作者: XROCK (□□□□□□□□□□□)   2026-04-07 21:25:00
all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26-04-07 21:25:00
這樣是不是以後不能po那張經典水主刀圖了
作者: muscatsss (ㄎㄎㄎ)   2026-04-07 21:25:00
不朔及既往雲蟲說他現在是乖寶寶故:0隻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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