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6-04-07 13:45:02看人跟看事情耶
如果是虧欠對方,例如遲到或是爽約,這種我就傾向說明理由
如果單純拒絕或是請假,例如開會告假或是約吃飯聚餐應酬,就會單純說有事
然後理由盡量短點
有的很喜歡講理由又落落長真的很白癡
※ 引述《sakamata (鯨丈)》之銘言
: 會在意別人說不說理由嗎?
: 比如說今天有個人遲到
: 「歹勢啦遲到了」
: 「歹勢啦剛剛捷運太多人了擠不上去,就遲到了」
: 或者是剛剛我跟老闆請假時說
: 「老闆我今天沒辦法去上班,想請個假」vs.
: 「老闆我肚子真的好痛好痛喔,可能沒辦法去上班了不好意思捏」
: 我就覺得不說理由比較好
: 至少等別人問你「怎麼遲到了啊?」「為什麼要請假啊?」
: 這時候再說理由
: 主動說就有點開脫、情勒那味
: 但我也知道大部分人講理由都沒那個意思
: 聽的人也都不會把人想得這麼惡劣
: 但我又會胡思亂想
: 搞不好聽的人真的會覺得「理由說這麼多是在靠么?」
: 哼...
: 所以我現在還是傾向不主動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