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dan (味丹)》之銘言:
: 我是覺得以現代籃球來說
: 其實蠻不合理的吧
: 現代籃球一場比賽回合數變這麼多
: 現在一場比賽可能要花以前1.2倍的體力
: 那這65場是不是也該縮減一下
: 65/1.2=54.16
: 那改成55場是不是比較合理
: 我覺得這樣改蠻合理的
MLB是這樣
投手要滿跟場次一樣的局數162局
打者則是要滿場次的3.1倍
你才有資格去角逐什麼防禦率王、打擊王、全壘打王等等
扣掉終結者之外的 賽揚獎
最少也是Corbin Burnes的167
NBA應該要用平均分鐘數下去算會比較準
假設聯盟平均上場25分鐘
你要個人獎項就要到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