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rnsoup (清涼蓮子綠豆湯)
2026-04-02 16:17:11我心很累我本來只是因為想知道真相才不斷翻文件做整理,加上外面太多太多不實的謠言,
才令我覺得必須要讓大家知道事實原貌來辟謠。
但結果還是有很多樂子人==
我的見解很簡單,駁回上訴,主要原因是提出的證據未能充分證明其安排符合稅法扣除要件
,而非直接認定他有明確的故意逃稅意圖,稅務廳的判斷是行政層級的認定,就是形式上不
符合規定,而不是刑事法院判定有惡意逃稅罪。
就像你申報扣除項目時,稅務局說你的證明文件不夠充分所以不准扣,而不是直接說明「你
就是故意騙稅」。
上訴是納稅人的基本權利,幾乎所有稅務處分都可以透過這個程序提出不服(除非法律特別
排除)。
而即使上訴失敗,也不代表「一定有惡意」,只是法院/審判院認為納稅人提出的證據不足
以推翻國稅廳的認定,僅此而已。
當然我的話對某些人來說也許存在偏頗,加上我非韓國人,對於此事的關注度及重視程度確
實無法代入,但先不要輕易把事情往「惡意逃稅」「故意隱瞞」等最壞的方向解讀,謝謝大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