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不論係依109年2月20日上午10時許,朱亞虎陪同沈慶京前往臺北市政府與柯文哲會面之具體過程觀察,當時沈慶京單獨進入市長辦公室與柯文哲會談約1小時,朱亞虎則在會客室外等候,未參與實際會談內容,是以雙方談話之具體細節固無從直接知悉。
然會談結束後,「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離去」,並由朱亞虎陪同離開,其外在反應已可反映會談結果對其具有正面意義。
復參以其後市府即啟動將京華城相關陳情案送交都市計畫委員會研議之程序,並逐步朝有利於沈慶京之方向推動,顯示會談結果已轉化為具體行政作為,可推知其等間已就違背職務行為與利益給付形成可得推悉之默示對價合意,並進而達成期約賄賂之犯意聯絡。
法官:
1.沈慶京走出來笑了=談妥了(109/2/20)
2.笑著出來沒多久 柯文哲就開始發力了
3.然後京華城就被送到都委會了
4.沈慶京事前打賞210萬(109/3/24)
5.都委會搞出違法容積獎勵(109/10/27)
5.所以柯文哲一定是收錢辦事了
如果小沈愁眉苦臉走出市長辦公室
劇情就很難演下去了
小沈:家人們我是不是不該笑
然後這個新聞稿不是判決書
更詳細劇情要看判決書
新聞稿隨便看看就好了
謝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