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6-03-24 07:24:16※ 引述《Victoryking (貓咪喵喵)》之銘言:
: 還有什麼 阿根廷啥的國家 也是不能放棄國籍
: 這些人就會通通因為事實上因素沒辦法當公職
: 那這個問題要怎麼處理
: 首先 如果這個問題發生在一個 阿根廷白人美女身上
: 或是其他放棄國籍困難的國家美女上
: 這個美女嫁來台灣 奶很大 中文學得很好
: 想要到什麼戶政事務所工作 但是因為事實上沒辦法放棄國籍
: 導致他根本沒辦法去當公務人員
: 這個時候綠粉會出來靠北什麼
: 沒辦法放棄國籍這件事是 阿根廷的問題 又不是中華民國的問題
: 你處理不了干我屁事 阿根廷害的 會這樣嗎
: 你應該花幾百萬去找什麼破爛國家洗掉原國籍啥的
: 用不掉就是你的問題
: 絕對不會啊
: 一定是一堆人覺得幹你娘這個阿根廷爆乳美女很可憐
: 難道不能幫幫他嗎 而且這件事根本也不能歸責在美女身上
: 因為是阿根廷政府的問題 這個美女只是偶然生在阿根廷
: 你島一定會想辦法幫忙解決 就算你島立委裝死
https://i.meee.com.tw/n5lRKv5.png
有很類似的案件
差在他不是美女
確實有幫忙
但方向是對方明確在法律上無法放棄
跟有辦法但因為blablabla所以不去做
還是有段差距
作者:
amsmsk (449)
2026-03-24 07:33:00聖王說的就這案例ㄅ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6-03-24 07:34:00不一樣啊
作者:
amsmsk (449)
2026-03-24 07:35:00應該說他看了這案例舉例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6-03-24 07:36:00沒有吧 不能放棄跟放棄困難就不一樣啊我貼這個要講的是 阿根廷是不能放棄 不是放棄困難所以勝王舉例的放棄困難怎樣怎樣的 實際就不合實例而這就是實例狀況原因就是出在放棄困難跟不能放棄之間的差距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6-03-24 07:39:00即使修法壓的底線也是因外國法令致不得放棄該國國籍這邊在講的是公務人員問題吧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26-03-24 07:42:00一般中配哪會沒事幹跑去當立委,特別是這個連基本會話都有問題的
作者:
MHWilds (萌夯荒野)
2026-03-24 07:46:00幹嘛一直跳針處理其他中配 幾乎所有中配都沒要選立委
原來還真的有著這種案例喔 靠應通常要一個人去第三國花上百萬洗掉原國籍 這在實務上100%叫做困難靠北ptt怎麼那麼卡先不用個案化阿 李秀貞是腦殘這件事 跟中配參政權是兩回事李貞秀一直在BB什麼政府是迫害者 這就傻逼但中配的參政權 在法律上就是一種權利 比方說在歐洲扎堆的穆斯林 他們也會有穆斯林去選國會議員 因為它代表非法移民的利益什麼什麼的
因為在台灣以前就出過中配考上公務員 但因為中配限制10年當不了 但是一般的公務員也是禁止雙重國籍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26-03-24 08:12:00不行只有公證人吧,這樣想搞的人他實際上的國際還是在國籍理論上國籍不給放棄應該是去找原國家吵架,來台灣吵就是本末倒置
至於李貞秀這個人是怎樣 這個只是個案問題 法律是處理不特定多數人的 對ㄚ 絕大多數的中配不會來搞選舉其實絕大多數的台灣人也不會來搞選舉這種傻逼東西 選舉=小眾神秘愛好首先 其實更按照你島法制來說 兩岸條例才更是處理中配服公職權的特別規定 而不是國籍法 因為大陸人在法制上就是特殊的本國人本來堅持要適用國籍法的這個法律見解 就已經不是沒問題了 只是我們現在討論的預設都是完全建立在民進黨這個主張是對的這件事上 當然也沒辦法不預設因為他是行政權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6-03-24 08:23:00你島考上公務員的中配比較多
因為雙重國籍這件事 是因為公務員有特別的服從義務所以才會要你銷到只剩一個國籍 但這其實是一個很形式化的東西 這個比較像是 怕你同時要忠誠於A與B AB衝突的時候你不知道該怎麼辦 但如果什麼簽切結書說我絕對不幫B我已經正義切割 實際上效果也是一樣很多國家基本上都不管雙重國籍的理由也是這樣 他們通常都是在涉及國防外交之類的敏感職位才會強迫你放棄他國國籍 當然也可以討論立委算不算敏感職業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6-03-24 08:26:00我覺得第三方的部分你有點把自己繞進去了第三國國籍花個幾百萬 那是"快速"的方法也有不花錢慢慢來的方法 那就 慢慢來法律上中國國籍就不是"不能放棄"
議員很敏感啊 不是那個國家之前才在說國會被共產黨控制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6-03-24 08:27:00而是取得台灣國籍的中國人要放棄的話"很困難"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6-03-24 08:27:00立委民代一天到晚向各機關索資敏不敏感
慢慢來也是阿 先到其他國家等好幾年 洗掉原國籍不是 你真的要談法律上 在法律上 不能放棄與放棄很困難 通常都是做同樣的處理 邏輯上不同 法律上基本相同需要搞猴戲繞一大圈的 基本上都會直接當作不能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6-03-24 08:29:00沒有吧這個案子就是因為不能放棄 修改方向還是要壓死不能放棄原因很簡單啊 困難如何定義你當然只能壓死對方法律的0或不是0今天覺得洗第三國困難的是你 不是珠寶申報就兩百多萬剛買新車的李女士 對阿
在解釋不能上面 通常很困難也會算在不能裡面 比方說消滅時效 但遇上地震天災路都斷了 但你真的花幾百萬叫一台直升機來在你 還是可以飛過來啊 但要搞這種猴戲的時候 法律上通常都會直接認為這個叫做不能 不能跟非常困難(相比一般狀況)通常在評價上是一樣的 邏輯上不同 評價相同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6-03-24 08:33:00對內跟對外應該不一樣吧 我們無從評斷他國法律是否困難放棄中國國籍很難嗎 不難啊 但取得台灣國籍後要放棄中國國籍 這不是同一件事啊他的問題客觀來說是出在 沒有中國認定是國家的國籍所以無法除籍 那這是台灣要去處理的事情嗎 我想應該不是吧
事實上困難是一種情境化的困難 主要是針對個體的情境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6-03-24 08:35:00看你要把問題擺在"他無法除籍"還是"除籍困難我們也要接受"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6-03-24 08:36:00我認為本質就是中國除籍並不困難
這個的邏輯就是 通盤規則適用在個案上 出現問題 我直接回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