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6-03-13 12:52:37調查官淪取簿手超派!怒問詐團:為何警察打來 被害名單竟見記者
高雄市調查處調查官劉晉廷上網找「打工」,結果竟然跑去當詐團取簿手,賺得4900元,遭台中地檢署起訴,台中地院今(13)日開庭提示證據,發現劉犯案後收到警方來電,傳訊質疑他的上手,而眾多遭該詐團欺騙的被害人中,連一名杜姓記者因此陷於錯誤,遭詐22萬元轉入劉晉廷寄送的帳本內。
檢警調查,劉在臉書社團「大台中打工」看到求職訊息,進而加入Telegram群組,聽從「Elisha快遞」指示,於2024年7月14日前往台中市西屯區某超商,領取裝有被當作人頭帳戶的帳本、信用卡包裹,再至空軍一號貨運站,將包裹轉寄到台南仁德貨運站,因被害人察覺受騙,報警後案情才曝光。
劉偵訊時坦承有提領、轉寄包裹,但否認從事詐欺,辯稱是對方以「1單數千元」代價請他寄送文件,當時為添補家用才接案,不知這是違法。他從事調查官,1個月薪水約8萬元,不會為了1500元讓自己陷於被追訴的風險;他在警方通知筆錄時,有傳訊息問對方包裹內容物,對方稱是單純的客戶資料。
檢方查出,劉曾擔任港警隊員,任職於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官,常有跟監、蒐證的工作,知悉Telegram會被使用在販毒等犯罪聯繫之用途,且一般外送員每單報酬為6、70元,本案單趟報酬分別為1500、1500及另外給付的運費1900元,報酬明顯超額,與常情不符。
檢方認為,劉從事調查員的經歷,對於犯罪應比一般民眾有更深的理解及警覺,且警政署、調查局時常宣導勿輕易代領包裹,而本案的包裹既然能從超商領取,為何又要多一步驟轉交給其他貨運站轉寄,徒增成本,明顯可預見包裹內容涉及不法,不採信劉的辯詞,依詐欺、洗錢罪嫌起訴劉。
劉晉廷前一次開庭,還被法官劉佳紋問說「你沒辦過詐欺案件嗎?」劉還回答自己真的沒辦過,主要都是緝毒案件。今日合議庭由審判長吳孟潔、法官劉佳紋與黃淑美組成。劉晉廷仍維持坦承客觀事實,但對於部分罪名有意見。
法院提示證據顯示,劉晉廷犯案後,收到警方來電,劉馬上傳訊質問上手Elisha:「請問包裹裡面是什麼?」Elisha回答:「都是單純客戶的文件。」劉晉廷質問:「那為什麼我收到派出所的電話?在嗎?????」結果得到不讀不回。
該詐團因為劉協助取簿轉寄提款卡,進而導致約3、40名民眾透過這些帳戶轉出金錢。受害民眾不乏家管、服務業,甚至連運動員、工程師以及新聞記者都出現在告訴人名單上,其中一名杜姓記者,遭該詐團以投資名義詐騙,陸續轉出22萬元,因此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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