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6-02-12 23:44:16懷疑在台遭調查局跟監 向心妻子提告討蒐證資料「出版回憶錄」敗訴
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因王立強共諜案被依國安法偵查,檢方處分不起訴確定,另被起訴洗錢罪獲判無罪確定。龔青要求調查局提供當初跟監、拍照蒐證的資訊遭拒,她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決龔青敗訴,可上訴。
龔青主張,她2019年被檢察官、法院相繼限制出境出海至2023年9月間,之後被高院判決無罪確定,並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她認為自己在台期間,被調查局派員跟監及拍照蒐證,以自行留存或未來出版回憶錄為由,2024年7月8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程序法及檔案法,向調查局申請提供被蒐證的資訊,調查局同年7月17日發函拒絕,她提訴願被法務部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
北高行指出,龔青申請提供的資訊屬於刑事案件訴訟卷宗範圍內有關個資的閱覽揭露,且已在刑事判決確定後,屬於歸檔管理的檔案,已經不是行政程序進行中的申請閱覽卷宗。
北高行認為,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資訊的主體資格,以「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及「互惠原則之外國人」為限。
然而,龔青是香港居民,提起申請相關資訊,不符合政資法規定的申請主體資格,因此調查局接獲申請後,以不符法定申請要件為由,不准提供,處分合法有據,判決龔青敗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326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