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真的很不公平

作者: ai2311 (assa)   2026-02-05 10:10:10
台灣司法真的很不公平 總共被起訴240條罪
當時15歲關了3年案件一審下來判15年 明明很多事情沒做 卻被認為是共同正犯 我該向三
位死者道歉 當時的我不懂事 在未來的日子裡 該面對的面對 我願意接受所有的指責跟謾罵
前提是 成年人的法律不應該用在未成年特例 這不是討拍 這是給懵懵懂懂的少年活生生血
淋淋的案例 路是自己選的 既然遇到了 那就面對 也很謝謝媽媽一路上的陪伴 辛苦您了。
https://i.imgur.com/xHKWzCE.jpeg
維基百科說:
檢警調查指出,黃志文曾在桃園一處據點擔任所謂「控員幹部」,並在通訊群組「米奇不妙
屋」以及「可爾必思2」中,實際指揮新人行動,經法律認定屬於指揮層級人物。
事實上,黃志文過去在三峽一帶即以行徑兇狠聞名,少年時期便曾涉及殺人未遂、傷害、詐
欺、恐嚇取財等多項前案。然而,相關案件尚未落幕,日後卻接連爆發更為嚴重的社會重大
案件。
日前,新北地檢署指揮專案偵辦,正式依加重強盜、拘禁致死、遺棄屍體、傷害、詐欺、餵
食第三級毒品、妨害自由等240多項罪嫌起訴黃志文,案件條數之多,也被外界視為台灣首
例少年被起訴如此多重大罪名的案例。
檢方掌握關鍵證據顯示,在被害人死亡前,黃志文竟於群組「米奇不妙屋」內通報,聲稱林
姓被害人「是在裝病」,導致被害人錯失即時救援機會,最終不幸身亡。
另一起案件中,黃姓被害人在墜樓前,曾向黃志文索取醫療用藥,卻未獲提供,導致其身心
狀況惡化,最終自十一樓墜落身亡。更令人髮指的是,死後竟遭人肢解,裝入行李箱,棄置
於南投日月潭一帶;其餘兩名被害人遺體,則被棄置於桃園龜山區山區。
然後這人好像跑出國了
作者: loserforever (請大家幫我抓小偷)   2025-02-05 10:10:00
神奇妙妙工具
作者: paul1951 (paul)   2026-02-05 10:11:00
剛剛也看到這個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26-02-05 10:45:00
真的很不公平 重刑犯可以跑出國公開嘲諷台灣司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