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遭斧頭砍殺 揮刀反擊奪命 二審仍判6年

作者: caat0808 (桐生キキョウ)   2026-01-14 08:57:47
※ 引述《smart0eddie (smart0eddie)》之銘言: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112001522-260402
: 乖乖站好給砍
: 奪什麼武器呢
: 又反擊什麼呢
剛點進去稍微看了一下
國民法官認定,周男主觀上應是基於傷害故意而非殺人故意,因此將起訴法條變更為傷害
致死罪,並強調,周男面對持斧攻擊的現時不法侵害,確實符合正當防衛要件;然而,當
周男已成功奪下對方斧頭後,死者僅剩拳腳攻擊,周男卻選擇持刀深刺對方致命部位,防
衛行為顯然過當。
國民法官考量周男曾任社會公益團體理事長,素行尚佳,且案發後主動向警方自首,符合
減刑要件,但考量其在對方倒地後仍有叫囂行為,且至今未能與家屬達成和解,亦未取得
寬恕,判刑6年。案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今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6年刑期。
簡單來講就是
以後你被欠錢的窮逼拿斧頭上來一換一
你要在冒著生命危險把對方武器拿走之後
馬上跟他握手和好
因為人家只剩拳頭而已了啊 拳頭怎麼可能會傷害到你呢
而且絕對不能對屍體鞭屍
這個有玩CS的應該都很好理解 對屍體噴漆 = 直接被踢出去
連國民法官都這麼判了
你各位好好享受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26-01-14 09:01:00
但是如果真的砍人的砍死了
作者: amsmsk (449)   2026-01-14 09:01:00
可能法官cs被鞭屍過不開心
作者: p4585424 (germanophile笑笑ㄛ)   2026-01-14 09:01:00
可以罵恐龍國民了嗎
作者: caat0808 (桐生キキョウ)   2026-01-14 09:01:00
沒錯 法律就是保障精神病
作者: PogChampLUL (火車站肥宅)   2026-01-14 09:05:00
我直接在你的屍體上teabag
作者: srxteam0935 (葉子人)   2026-01-14 09:06:00
法律人:殘念です
作者: DoraGian (飲冰)   2026-01-14 09:48:00
光腳不怕穿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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