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姿提的代孕合法化
是針對子宮缺失的女性來運行
用的是試管嬰兒的技術 體外受精
然後放到代理孕母的子宮來懷胎
代理孕母的條件是 必須要生過小孩 台灣籍 20-40歲
而且終身只能當一次代理孕母
到這裡我都覺得挺合理的
但她希望是無償 只給必要的營養補助費用
這就微妙
雖然我知道女人會吵這樣的行為是物化女性子宮
但現實是要給錢啊 有錢才好做事吧
懷胎10月耶
作者:
emptie ([ ])
2026-01-08 20:43:00孕婦很需要營養,我送一罐茶葉給幫我的人也很合理吧:\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26-01-08 20:44:00不是有健保嗎?就看你一年生幾胎然後上報啊生越多領越多但是有總額,超過每個人收到的錢打折
84 我的意思是 這應該是一種雇傭關係雇傭產生的費用就包含營養費用那些的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26-01-08 20:47:00這是醫療行為當然受僱於醫院啊,不去醫院怎麼找代理孕母
你的意思是醫院包攬的話 那沒錯我比較在意的是代理孕母應該也要能因此賺到錢因為陳有一個想法就是找三等親幫忙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26-01-08 20:50:00要錢那更不可能過了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6-01-08 20:50:00女人怎麼整天想白嫖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26-01-08 20:50:00我是覺得你連陰道都不能禁止租賃了,管子宮做什麼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6-01-08 20:51:00自己的逼天價 別人的子宮沒價
作者:
tomuy (咖啡中毒)
2026-01-08 20:54:00不給錢是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