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日本房仲:想吃正宗外國菜就快去吃 要沒了

作者: rockyao   2026-01-05 21:54:02
※ 引述《FrogStar (蛙星)》之銘言:
: 話說我知道台灣有創作者
: 是用經營簽留在日本ㄉ
: 這個改下去還溯及過往
: 很慘捏==
: 誰個人工作室能3000萬的
: 沒幾個吧
: 幸好我只是臭做動畫的
: https://i.mopix.cc/vGCiuM.jpg
是說
3000萬日圓
對真的開公司的人應該 還好吧
難是難在經營人還要搞個什麼 要有經營相關學歷
靠杯 我有錢想開個公司拿身分還不行喔 我開公司不想賺錢還不行?
作者: kitune (狐)   2026-01-05 21:55:00
日本人現在覺得不行
作者: a0939877325 (阿夜)   2026-01-05 21:55:00
超白癡
作者: rockyao   2026-01-05 21:55:00
錢也有了 日本人也請了 還要有經營相關資歷就在搞了吧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26-01-05 21:56:00
耍白爛
作者: kitune (狐)   2026-01-05 21:56:00
這個是學澳洲嗎?澳洲有這麼嚴格嗎
作者: rockyao   2026-01-05 21:57:00
是覺得錢跟請人都還是小事 一定要有經營資歷 誰會有啊
作者: Padkomywaifu (政治正確去吃屎)   2026-01-05 21:58:00
請的人有資歷不行嗎
作者: kitune (狐)   2026-01-05 21:59:00
這就是在防只想當金主的政策啊 你怎以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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