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果然還是需要勞改營吧

作者: Vedan (Vedan1213)   2025-12-26 15:34:07
※ 引述《wu10200512 (廷廷)》之銘言:
: 沒錢賠就關進勞改營
: 踩縫紉機 打螺絲
: 強制勞動還錢
早說了
強迫犯人賣淫充公最實際
勞改賺不了什麼錢還家屬
但賣淫可以啊
不過我們很重人權
所以還是給犯人選
怕太多人賣或是沒人賣的話
可以這樣實施
賣淫滿十人可折抵一天
賣的錢10%犯人所得 10%政府收走
80%受害人所得
那其實
就不少人願意賣了吧
而且會為了減刑把技術練好
死刑犯的話
就強迫參加
大家覺得如何
興奮了嗎
作者: XROCK (□□□□□□□□□□□)   2025-12-26 15:35:00
教坊司逆
作者: UnicornFugu (獨角河豚)   2025-12-26 15:36:00
誰要幹詐騙猴==太子集團那個大奶還勉強可以 詐騙一堆醜猴子誰要幹
作者: nexerodo (五球不落地)   2025-12-26 15:38:00
支持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5-12-26 15:39:00
教坊司
作者: z23061542   2025-12-26 15:40:00
要體檢 要沒病 開妓院沒那麼容易耶
作者: Megacolon (外物侵入造成巨結腸症)   2025-12-26 15:55:00
10%也太少,老鴇看了都要哭了,至少五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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