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就是這樣啊
今天如果抓的到主嫌 那主嫌賠就活該
阿問題就是主嫌跑光光
這時候勢必有一個衰小鬼 要出來承擔這個「1397萬元」
看是要被騙的人自己吞
還是把主嫌以外的犯人抓來賠
就只有這兩個選項ㄚ
如果你覺得賣帳戶賺300就只要賠300 那就是讓被騙的人自己吞1397萬-300的意思啊
阿這兩個人比起來 立法者覺得被騙的人比較可憐 優先保護被騙的人
我覺得很正常吧 這不算法律人奇怪邏輯吧
為什麼不是叫主嫌九族來賠 沒錢就拆器官賠錢人的身體很有價值
被殺的人可以連帶殺人犯父母嗎?==仔細讀判決書 不困難
這樣都要怪法律人,以後大家請記得犯罪多找幾個人頭,沒抓到的負責
其實我看新聞 這也不是主嫌跑掉 是根本不知道主嫌是誰
而且報酬多少根本就隨口說說而已 除非有留錢在原帳號
對ㄚ 所以這套機制就是在處理人跑掉 現在誰最衰人找的到都沒事 現在找不到 誰要承擔這「找不到」
作者:
nexerodo (五球不落地)
2025-12-26 14:26:00那些人頭基本都爛命一條吧 要嗎做領現的要嗎躺路邊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25-12-26 14:27:00會賣門號的都是爛命一條了 沒差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5-12-26 14:43:00那為什麼不抓到主嫌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5-12-26 14:57:00別再抓羽哥了 你說的那些他都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