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5-12-21 20:36:11※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 \|/)》之銘言:
: 感覺其實勝王最一開始就有講到重點
: 機器不能這樣就停擺
: 尤其不能因為少數臨時退出而停擺
: 事實上八個大法官都應該努力讓機器運轉到底
這種話就大便
就像是規定說大樓的所有權人大會需要最低2/3人數參加
然後每次開會都湊不齊人
所以主委說就算今天只有3個人參加也要表決,大樓事務不能停擺
你島任何一層級的法院會認定這次的決議有效嗎?
肯定都是說未達法定人數or未達規定,決議無效
放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會被認定無效的作法
怎麼放到大法官就能有效了?
我真的越來越瞧不起法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