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法律系其實也就那樣對吧

作者: jensheng09 (甲甲都從後面來)   2025-12-19 17:54:06
※ 引述《Himiko9975 (傲嬌魚丸不是牧羊人)》之銘言:
: 如題
: 前面忘了中間忘了後面忘了
: Karl Larenz 德國著名法學家
: 應該有些人知道他是誰
: 曾是受納粹德國官方肯定的基爾學派成員之一
: 以及納粹德國時被封為「桂冠法學家」(Kronjurist)
: 戰後仍然持續教授著民法
: 總之就是
: 算了還是刪除文字
: 等下被人家抓出來罵
: 我哭了.jpg
我記得
阿生哥上課時一直強調「舉證責任減輕」其實應該翻譯成「舉證減輕」
然後帶全班一起念德文 Beweiserleichterung
那時候我對民訴很抗拒
但是還是一直假裝自己很喜歡民訴
所以我id才會叫beweislast 舉證責任
阿怎麼被停聘 哭了
作者: ririoshi (角落住民)   2025-12-19 17:55:00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25-12-19 17:55:00
太晚
作者: willy911006 (小溫)   2025-12-19 18:02:00
這篇我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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