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HoYo (米哈遊)
2025-12-18 01:05:13笑死 這東西居然被廣州法院拿來當案例了
簡單說就是庫洛控告名譽侵權
法院初步裁定沒看出晚報有所謂的持續侵權行為
揚子晚報拒絕賠償一元
也拒絕刪除文章 認為刪除就等於承認侵權
法院也是覺得屁大點事吵啥
要兩邊都別吵了 於是說出你就刪吧 是不是侵權以後再談
揚子晚報刪除之後
庫洛還是繼續糾纏要賠禮道歉
法院看不下去了
讓晚報公司發個澄清就好了 賠償免了
澄清內容有部分出入
笑死
跟當初版本也差太多了
難怪庫洛沒宣傳自己大贏特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