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sttdd (新白聯合)
2023-10-12 18:10:39今天對方正式告訴吧
然後開的條件是和解12萬
我想說太高了
不知道是不是走不和解開偵查庭比較好?
文章內容大都是未指名吧
不過我在他追問之下還是承認文章是在說他,今天他去警局蒐證
而且他知道我現實資料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10-12 18:12:00可以不理不和解啊~~~
作者:
losttdd (新白聯合)
2023-10-12 19:07:00但我已經向對方承認了@@
作者:
God03855 (richman)
2023-10-12 20:56:00進去蹲而已沒什麼 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作者:
losttdd (新白聯合)
2023-10-12 21:49:00啊就對方在line上面追問我,他說好好承認他就大事化小結果...而且我覺得他應該又會追加什麼洩個資,誹謗有的沒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10-12 22:18:00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錢給了就沒事了; 他也沒說錯呢~
作者:
losttdd (新白聯合)
2023-10-12 23:24:00我怎麼聽說有不起訴跟調解金,是怎麼一回事嗎?不起訴的話還要調解?
太早,走完流程你就知道,調解,偵查,開庭,有的是直接簡易,你現在問也不一定,然後12萬確實高,給法院判就好
作者:
kt102441 (KKK.KXT102441)
2023-10-13 01:35:00一般的妨礙名譽,法院頂多判賠3萬,除非你惹到果凍之類的人,妨害商業名譽,告個民事可能才會超過10萬。
個資法的話條文有規定2萬上限啦,加上樓上講的妨害名譽離12萬應該還有一段距離,就看你個人自由與前科值不值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10-13 17:19:00如果不是要做啥特別的事 這種前科對99%的人沒影響就當作是繳錢給政府就好~ 不要跟對方和解~
前科沒影響?會影響找工作的,公司一定有辦法查除非去那種小公司,財力較小,要倒不倒的公司那沒差規模大一點的公司,管道多得事,只是都私下來的
作者:
CZXtar (星塵)
2023-10-14 10:55:00反正拘役和罰金也不會記錄在良民證上
作者:
yueayase (scrya)
2023-10-15 02:35:00應該也賠不了多少 而且大多數檢察官都不想弄太複雜所以要怎樣 你應該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