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9-23 08:38:00那一條記得是省道台九線,除非清掃養護給縣府或市公所不然就是直接對第四養工處提出車道部分也得看私人土地是否可以同意使用而定路邊線會這樣,不外就是[土地問題]另外,現在已經九月,這事情不是應該在七月就該處理了???順道一提,我記得以前穿拖鞋騎機車是可以被開罰的現在這一條已經被修掉,但說真的,安全還是要顧一下尤其機車翻倒時,腳跟手都是首當要害....當時有跟養工處反映 嗎?有報案嗎 ?? 不是幾張照片就可以求償....就像一般講的,人事時地物,人證物證等等call 救護車的就醫紀錄,醫院的支出單據等等學生有沒有勞動減損? 用基本工資去求償吧....學生可以打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