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A
最近知道朋友B似乎(不是很確定)有偷竊的行為
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犯罪事實
也不知道被偷的人是誰的前提下
能告發的成嗎?
會不會因為沒有「被害人」的情況下
就不了了之了?
(因為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無論怎樣檢察官一定會辦吧)
又最後朋友B真的沒有偷竊的事實
(可能因為沒有證據)
會不會回過頭告A誣告?
我朋友A很猶豫要不要去告發
感謝
也覺得A有問題,畢竟不是很確定B是不是真的有竊盜事實
如果是網路告發,檢警不是一定要偵辦嗎?這樣是不是變成檢警要自己想辦法找出是誰的東西被偷,對吧?
要先有事實啊,什麼都沒有,做夢…比較快,我做夢夢到有個竊案,你各位去幫我找答案…這樣,被當吸毒的比較快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9-03-24 18:06:00
刑事訴訟法第242條: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制作筆錄。
作者: ccniki (HI) 2019-03-25 09:52:00
去玩泥巴不要玩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