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請問
之前小弟用機車貸款了36000多元
目前還款到14000多
打算一月一號再還7000多元
因為借款途中因故把機車賣了
對方說因為我把機車賣了所以要告我詐欺背信
請問會成立嗎?
因為手頭上真的沒錢所以才延遲還款。並不是惡意不還。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26 14:29:00呵呵~~哪個沒錢還得不是這樣說詞?是不是詐欺? 看檢察官,但至少應該不是背信罪
沒講好就延遲還款被告不是很正常嗎最可能的是人家直接拿約修理你因為遲繳要你一次繳清然後你就得乖乖多付利息
機車在你名下?沒有動產抵押擔保登記?如果兩者都是,應該不構成刑事。但民事如樓上說,本金滾利息加利息再加違約金,買東西錢先想想吧你可以繳完就拜託親朋好友借你先還吧前提是有人願意相信你
一般貸款中的機車都是車行的名字 你只是先用而已等於是你未經同意就把別人的車賣掉 你說有沒有事
好吧借到錢了感謝回答某樓我的意思是拿機車去抵押借錢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12-26 21:27:00在沒有辦法分清楚時,是建議原po盡量不要有習慣挖東牆補西牆的財務處理方式,日後運用上從小積到大會蠻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