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過世留有不動產由婆婆和兩個兒子共同繼承,三人共有兩筆相鄰土地(建物及騎樓),
我們想把兩筆土地合併,但我老公的哥哥不同意,婆婆沒意見,這有辦法合併嗎?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06 00:13:00不同意總有理由吧?
作者:
eten (eten)
2018-12-06 01:19:00買下大哥的持份 y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2-06 08:26:00那問大哥要不要買。便宜賣給他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06 10:16:00所有權人生前不早早處理...現在也只能接受了~~~~你們把所有權贈與回婆婆就好了....解決,選我正解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8-12-06 12:17:00那也要價值在220萬以下持分價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06 16:31:00三筆土地且公告現值超過 650萬所以,想把三筆弄成兩筆那還不簡單? 把騎樓部分土地贈與給婆婆就好啦
土地合併要蓋麻啊?我忘記你們如果佔多數能否處分@@不過阿,合併這種法律上處分,感覺很怪....知識不足sorry要我來看,合併是沒有理由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07 14:39:00我上面已經提到了,某市補助是三筆以下且超過650萬都滿這兩個條件,就沒有補助,所以當事人想以合併減筆數因為是仳鄰地..付費就可以合併了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8-12-07 15:43:00問題是有人不同意,怎合併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07 15:55:00自己出錢辦合併啊,我也曾碰過這樣的類似狀況對對造而言,合併與否根本沒差,卻要幫你付這筆錢然後你有補助可以領,也沒有分一毛錢給對造
作者: lbsiii0315 2018-12-19 10:01:00
標示合併能適用土地法34-1條,共有人和應有部分都過半數就能合併。 如果兩筆土地相鄰,共有人都是你們三個,也都各持分1/3那應該能適用這條。把你婆婆拉過來同意就過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