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法律專家,
幫舅舅提問,我外公四十年前,借錢給朋友,朋友以其土地典押於外公(有單據證明),朋
友死亡三十年以上,外公亦仙去許久,這片土地(未過戶於外公)目前是舅舅的農舍居住地
(從典押後即使用),土地所有權一
直沒去處理,請問這案例有辦法將土地移轉登記到舅舅名下嗎??
有何實際的做法??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5-07 07:16:00提告,但要是碰到時效抗辯,就無解
請問提告的意思??阿公朋友已無任何關係人,何從提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5-07 07:22:00告對方繼承人啊.....^_^
作者: ixixet (= =) 2016-05-07 08:31:00
小心未辦繼承又未過戶,被遺產管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5-07 08:43:00另外,典押不是買賣,你們只有借貸債權借貸債權應該已經超過15年沒催討,對方已有時效抗辯權最多只能取得地上使用權
謝謝大家回應,因為一些私人問題,才需要土地的登記,外公留下的債權書是寫典押,當初也不懂得文字的重要性
不然會是因為公益需要取得土地嗎??有啊,要完整的所有權花大錢買就有了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5-07 15:20:00
請舅舅找律師。
d大言重,家中最近有事故,因為怕之後會有家庭紛爭,當初外公有義氣,出借的錢遠超過這片土地了,單純想多了解一點,謝謝
作者: Nipperdey 2016-05-08 12:37:00
快找律師吧
作者:
llh117 (蓮心)
2016-05-08 13:37:00這種大事應該找律師沒錯,不過版上有時候雞八毛小事也在推找律師就很無聊了,畢竟有時民事爭端可能標的物也沒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