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
小弟前陣子參加公路車活動時不幸摔車,造成顏面骨折和肩膀受傷。
目前手術順利,正在復健中。
但在處理保險理賠時遇到一點疑問,想請教大家的經驗。
狀況如下:
這次受傷的醫療費總共花了 23萬 左右。
我自己原本買的國泰和富邦人壽保險,效率很快,已經理賠下來了,
富邦為我幼年時期就開始保的
理賠金額也夠支付醫藥費(兩家的意外醫療及醫療共理賠24萬)。
重點來了
我看舉辦活動的大會也有幫我們保險(特定活動險),內容寫「實支實付醫療 10 萬元」,
而且準備資料中有提及『醫療單據正本或副本 ( 影本+醫院正本章)』申請。
我已經把資料(收據副本+診斷書)等相關資料寄給大會送件了,目前保險公司(國泰產險?
已受理。
我想請問:關於傷害填補的原則: 聽說現在實支實付理賠金額不能超過總花費。既然我自
的保險已經賠給我 24 萬了,大會這 10 萬還會賠給我嗎?還是會說我已經沒損失就不賠了
因為車子戰損嚴重,要修復也要花不少錢,想確認這筆 10 萬元是否能夠理賠TT。
先謝謝各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