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變更要保人稅負問題

作者: ksjeff0928 (呆)   2025-11-24 11:29:10
※ 引述 《hsiehchienyu (hcy)》 之銘言:
:  
: 大家好
: 不知這個問題該發在本板還是稅板
: 如果有違反板規再通知我
:  
: 家母在我小時候以我的名字投保一增額終身壽險
: 目前該險保價金超過現今稅法贈與稅免稅額
:  
: 問題一:要保人從她改成我
: 我的想法:牽涉到贈與稅的問題,應該會被課到稅
:  
: 問題二:她百年後要保人
: 我的想法:要保人是她的繼承人,該筆保單應該會被計入她的遺產總額並課徵遺產稅,
: 因為法律上規定免稅的是被保險人死亡,而非要保人死亡…
:  
: 問題三:要保人變更時國稅局是否會知道
: 我的想法:除非保險公司主動通報,或我們主動申報,否則會如同「全國財產總歸戶清
: 單」一樣,保單的資料似乎抓不到。(很久沒申請過了不太清楚)
:  
各位前輩們好
最近也碰到要保人轉換的問題
因為之前一些因素
導致對原保經的說法有些打折
所以想說來板上請教
原由:
長輩有幫姊姊保一張美元終身壽險
要保人:長輩
目前保單價值:300萬
最近長輩想把此保單要保人轉讓給姊姊
因大於244萬有稅賦問題
保經建議我們解約再重買
想了解這是否是唯一解
另外想請益
1.單一保單是否無法分年贈與
2.以借款方式降低保單價值是否可行
先感謝各位前輩了~
作者: Nonamefree99   2025-11-24 12:56:00
當然不是唯一解啊~ 可以依法繳稅,就不用解約啦~(無誤)
作者: meteor1109 (小有有)   2025-11-24 17:15:00
如果保單的利率漂亮+不急著用錢,換要保人依法繳稅,的確是最好的方式。建議重買會讓人誤會是為了業績1.無法2.保單借款不會降低保價金,那是兩回事
作者: ksjeff0928 (呆)   2025-11-24 21:41:00
感謝前輩們的說明~
作者: bryant0727 (老皮)   2025-11-24 22:24:00
1的話無法,因為是改要保人,要分年也是先阻做部分解約(降低保額)後再來贈與。 2也行不通,保單借款不回降低保價金,只會增加一個有借款而已
作者: ksjeff0928 (呆)   2025-11-25 10:52:00
了解QQ~~那感覺解約似乎也是個選項
作者: Kiwigogo (怪盜基德)   2025-11-25 16:08:00
繳費期間內拉長繳費年期,保險公司會退保價金,保單價值也會降低,變更完要保人再縮短年期
作者: tsaihohan (黑桃ㄟ死)   2025-11-25 21:53:00
樓上少說了一點喔,縮短年期應該會再補收一筆錢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5-11-26 13:26:00
既然要贈與,就解約換價成現金就好了,畢竟現在美金利率比較高,重買不見得比較不利益;再者,都要贈與了,重點在於贈與物的價值而不是贈與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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