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jh880320 (cjh880320)
2025-03-17 23:37:39有沒有懂保險的業務或其他專家幫我解答這問題
晚餐去某連鎖牛肉麵吃飯,剛好聽到旁邊有人在聊保險,以下簡單敘述一下
保戶說他買了該公司的醫療實支實付跟意外實支實付,本次(114/1)因為意外受傷住院(收據
因為醫療險額度較高(15萬),所以已經全額理賠,但意外險部分(額度5萬),該公司表示因
去年金管會新規定,適用損害填補原則,所以意外險不會理賠,前次(113/10)的意外險理賠
我在旁聽也嚇到,馬上去問保險局這個賠法有沒有問題,保險局說傷害跟醫療不同性質,不
於是在請我的業務詢問理賠人員,理賠人員表示現在確實是這樣處理的,但我後來又問問其
保費也繳了,保險局也說這方式有誤,但該保險公司卻仍執著用這樣的方式理賠,保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