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確診了,有給醫生看診要申請住院日額給付,但因有四次視訊12天用藥在同一家診
所看,後來因症狀無改善又換其他家診所拿藥,第二家診所說病因會寫”急性上呼吸道感
染”,不會寫是新冠肺炎,因為他說我剛開始不是給他看的,那這樣第二家診所的診斷書
用藥看診會理賠嗎?有一定要寫上新冠肺炎病名才能認定嗎?所以那診斷書要怎麼寫比較
好,請醫生寫病患因新冠肺炎陽性確診,持續用藥12天治療這樣可以嗎?謝謝!
作者:
Answerme (出租--è¿‘æ±å³åŸŽä¸è¥¿é–€ç”º)
2022-06-01 23:19:00換診所 END唆使醫生怎麼開診斷書是犯法寫太快了,應該是關鍵在自行[更換診所] 的責任,你的保單理賠不是B醫生的責任。
作者:
awei181 (awei)
2022-06-01 23:24:00相同內容發二次是?
現在理賠最多只會理賠隔離天數的用藥吧,哈哈不會有45或60天的顆顆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06-02 04:07:00可以請醫生加註:若不慎成為中重症,可能於六個月內身故,然後向保險公司請求提前給付身故保險金。稍微更正一下,提前給付身故保險金的半數XD
作者: a7491412a (我愛風晴雪 qq) 2022-06-02 19:45:00
不指導難道等著垃圾保險員刁難退件嗎?保險公司不雞掰誰想去跟醫生吵這個,不知道在酸三小
作者: dreamer0817 2022-06-06 01:00:00
現在保戶邏輯,不賠就是刁難。